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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

1 位诠释者

认识:主体把握对象、获得知识的活动及其过程;在黑格尔逻辑中是理念的第二个形式,分为理论的理念和实践的理念。

诠释者视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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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格尔黑格尔论认识

    黑格尔认为,认识(Erkennen)是理念的第二种形式。理念以自身为对象,又把自身分裂为主观的理念和作为前提的外在世界。认识一方面是认知真理的理论活动,另一方面是实现善的实践活动。有限的认识预设一个现成的世界,用分析方法和综合方法把握它,只能达到有限的真理。它在证明中达到的必然性,使理念过渡到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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