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die absolute Idee)是理论的理念与实践的理念的统一,也是生命的理念与认识的理念的统一。它以理念自身为对象,是思维着自身的理念。绝对理念的内容是此前展开的整个逻辑体系,形式是方法。思辨方法有开始、进展、目的三个环节。方法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最后,理念自由地把自身外化为自然。
思想之思想
理念是主观理念与客观理念的统一,也就是理念的概念。它以理念本身为对象,一切规定都汇集在这个客体中。黑格尔说,这种统一是绝对的、全部的真理,是思维着自身的理念。绝对理念首先是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的统一,因而也是生命的理念与认识的理念的统一。生命只是自在存在的理念,认识只是自为存在的理念,两者的统一才是自在自为的理念。此前,黑格尔考察的是发展中的理念;现在,理念以自身为对象,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最高形式的“思想之思想”。
理念作为主观的和客观的理念的统一,就是理念的概念。——这概念是以理念本身作为对象,对概念说来,理念即是客体。——在这客体里,一切的规定都汇集在一起了。因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维着自身的理念,而且在这里甚至作为思维着的、作为逻辑的理念。
——《小逻辑》,§236,正文,贺麟译
……生命的缺陷即在于才只是自在存在着的理念,反之,知识也同样是片面的,而且只是自为存在着的理念。两者的统一和真理,就是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理念,因而是绝对理念。……
——《小逻辑》,§236,附释,贺麟译
……在这以前,我们所有的理念,是经过不同的阶段,在发展中作为我们的对象的理念,但现在理念自己以它本身为对象了。这就是υόησις υοὴσεως(纯思或思想之思想),亚里士多德早就称之为最高形式的理念了。
——《小逻辑》,§236,附释,贺麟译
内容就是整个体系
黑格尔说,谈到绝对理念时,总会以为终于获得了确定无误的全部真理,能说出许多高远而空洞的话。但理念的真正内容只是此前研究过的整个体系。绝对理念好比老人说出的宗教真理。小孩也会说同样的话,但这些话对老人来说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整个展开的过程构成理念的内容和意义。任何事物孤立来看都显得狭隘,只有作为全体的有机环节才有意义和价值。
附释:一说到绝对理念,我们总会以为,现在我们总算达到至当不移的全部真理了。当然对于绝对理念我们可以信口说一大堆很高很远毫无内容的空话。但理念的真正内容不是别的,只是我们前此曾经研究过的整个体系。……
——《小逻辑》,§237,附释,贺麟译
……在这方面,绝对理念可以比做老人,老人讲的那些宗教真理,虽然小孩子也会讲,可是对于老人来说,这些宗教真理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即使这小孩也懂宗教的内容,可是对他来说,在这个宗教真理之外,还存在着全部生活和整个世界。……
——《小逻辑》,§237,附释,贺麟译
……那最后达到的见解就是:构成理念的内容和意义的,乃是整个展开的过程。我们甚至可进一步说,真正哲学的识见即在于见到:任何事物,一孤立起来看,便显得狭隘而有局限,其所取得的意义与价值即由于它是从属于全体的,并且是理念的一个有机的环节。……
——《小逻辑》,§237,附释,贺麟译
开始与进展
绝对理念的形式就是方法。思辨方法的第一个环节是开始,即存在或直接性。从思辨理念看,开始是理念的自我规定,是自在的概念,还没有设定为概念。第二个环节是进展,即把理念的内容发挥为判断。直接的普遍性本身就是辩证法,它把自己降为一个环节,因而否定开始,进入反思的阶段。黑格尔说,哲学的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这不是把两种有限的方法并列或交替使用,而是扬弃并包含了它们。
思辨方法的各环节为:(α)开始。这就是存在或直接性;它是自为的,简单的理由,因为它只是开始。但从思辨理念的观点看来,它是理念的自我规定。……
——《小逻辑》,§238,正文,贺麟译
……进展就是将理念的内容发挥成判断。直接的普遍性,作为自在的概念就是辩证法,由于辩证法的这种作用,概念自己本身就把它的直接性和普遍性降低为一个环节。因此它就成为对“开始”的否定,或者对那最初者予以规定。……
——《小逻辑》,§239,正文,贺麟译
附释 [111] :哲学的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这倒并不是说对这两个有限认识方法的仅仅平列并用,或单纯交换使用,而是说哲学方法扬弃了并包含了这两个方法。因此在哲学方法的每一运动里所采取的态度,同时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
——《小逻辑》,§238,说明,贺麟译
目的与方法
第三个环节是目的。黑格尔说,在第二个范围里,有差别的双方发展为矛盾本身,并表现为无限进展。这个矛盾只有在目的里才得到解除。在目的里,被区别的东西才被设定为像它们在概念中那样:先前的环节既被扬弃,又被保存,概念通过这种中介与自身结合,成为实现了的概念,也就是理念。从理念本来就是方法中绝对的最初这一角度看,达到目的只是消除了把开始当作直接的东西、把理念当作最后成果的假象,由此认识到理念是唯一的全体。因此,方法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理念表现为系统的全体,逻辑学也就以把握自身概念的纯理念结束。
在第二范围里,有差别的双方的关系发展到它原来那个样子,即发展到矛盾自己本身。这矛盾表现在无限进展里。这种表现在无限递进中的矛盾,只有在目的里才得到解除。……
——《小逻辑》,§242,正文,贺麟译
……对作为绝对的最初(在方法里)的理念来说,目的的达到只是消除了误认开始似乎是直接的东西,理念似乎是最后成果那种假象。——这就达到了“理念是唯一全体”的认识了。
——《小逻辑》,§242,正文,贺麟译
由此足见,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 [112] 。方法与内容的区别,只在于概念的各环节,即使就它们本身、就它们的规定性来说,也表现为概念的全体。由于概念的这种规定性或内容自身和形式要返回到理念,所以理念便被表述为系统的全体,这系统的全体就是唯一的理念。……
——《小逻辑》,§243,正文,贺麟译
理念外化为自然
逻辑学的终点并不封闭。黑格尔说,理念在自为地与自身统一时是直观,直观着的理念就是自然。他强调这不是被迫的过渡:绝对自由的理念并不只是转入生命,也不只是以有限认识的方式让生命在自身中映现,而是出于自身的绝对自由,把自己最直接、最外在的那一面放出去,让它作为自身的反映成为自然。全书于是回到开端,又向前推进:开始时是空洞抽象的存在,现在得到的则是以存在形式出现的理念,也就是自然。
自为的理念,按照它同它自己的统一性来看,就是直观 [113] ,而直观着的理念就是自然。……
——《小逻辑》,§244,正文,贺麟译
……不过享有绝对自由的理念便不然,它不仅仅过渡为生命,也不仅仅作为有限的认识,让生命映现在自身内,而是在它自身的绝对真理性里,它自己决定让它的特殊性环节,或它最初的规定和它的异在的环节,直接性的理念,作为它的反映,自由地外化为自然。
——《小逻辑》,§244,正文,贺麟译
附释:我们从理念开始,现在我们又返回到理念的概念了。这种返回到开始,同时即是一种进展。我们所借以开始的是存在,抽象的存在,而现在我们达到了作为存在的理念。但是这种存在着的理念就是自然。 [114]
——《小逻辑》,§244,附释,贺麟译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84 至 §244;摘录出自 §236(正文、附释)、§237(附释)、§238(正文、说明)、§239(正文)、§242(正文)、§243(正文)、§244(正文、附释)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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