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认为,表象(Vorstellung)把感性或精神材料收进自我,虽有普遍性,却仍把内容中的规定孤立起来;意识在时间上先有表象,再通过表象达到思维的认识,但熟悉表象还不等于理解其中的概念,哲学要揭示这些规定的联系与根据,表象与对象在形式上相符也还不足以构成真理。
表象既能容纳感性材料,也能容纳思想内容
黑格尔把表象与感觉区分开。感性事物呈现为彼此在外的个别东西,到了表象中,这些材料归入自我,成为属于我的内容,因而已有简单性和普遍性。表象的材料也不限于感性经验,法律、伦理、宗教乃至思维本身都能成为它的内容。在感性表象里,人用普遍的语言说出感觉材料,内容仍是感性的;关于上帝的表象中,内容来自思维,却表现得仿佛是直接感到的东西。因此,仍要区分有思想的内容与用思想的形式把握内容。
……至于表象便以那样的感性材料为内容,但是这种内容是被设定为在我之内,具有我的东西的规定,因而也具有普遍性,自身联系性、简单性。除了以感性材料为内容而外,表象又能以出自自我意识的思维材料为内容,如关于法律的、伦理的和宗教的表象,甚至关于思维自身的表象。 [2]……
——《小逻辑》,§20,说明,贺麟译
……反之,当我有上帝的表象时,这内容诚然是纯思的,但形式却是感性的,像我直接亲自感觉到的上帝的形式那样。……
——《小逻辑》,§24,附释一,贺麟译
表象把规定并列起来,缺少必然的联系
表象虽有普遍性,却仍把内容中的各项规定个别化。黑格尔以权利、义务、上帝为例。人们要么只重复名称,要么列出若干谓词,如造物主、全知、万能。各个谓词虽归于同一个主词,却仍只是并排放在意识中,用“又”连缀,彼此的内在联系并未因此显明。就孤立各项规定而言,表象与知性相近。但知性还能建立普遍与特殊、原因与效果的关系,使孤立的规定具有必然联系。哲学因此要把表象转为思想,并进一步把抽象思想转为概念。
……像这样,多种个别化的、简单的规定或谓词,不管其有无内在联系,勉强连缀在一起,这些谓词虽是以其主词为联系,但它们之间仍然是相互外在的。就这点而论,表象与知性相同,其唯一的区别,在于知性尚能建立普遍与特殊,原因与效果等关系,从而使表象的孤立化的表象规定有了必然性的联系。反之,表象便只能让这些孤立化的规定在模糊的意识背景里彼此挨近地排列着,仅仅凭一个又(auch)字去联系。……
——《小逻辑》,§20,说明,贺麟译
熟悉表象还不等于理解其中的概念
按意识发展的时间顺序,人先对对象形成表象,再依靠表象进到思维的认识。黑格尔承认这个先后,也区分熟知与理解。人可能有大量表象,却认不出其中的思想。例如,人人熟悉变易,但未必看到其中有与无相互联系、不能分开。分析这个表象,才会发现它表现了有无统一。有人声称无法形成这种统一的概念,如果只是说找不到相应的表象,这个反对就不成立。困难在于没能从已有表象中辨认概念,并非缺少熟悉的事例。
……所以哲学当能熟知其对象 [1] ,而且也必能熟知其对象,——因为哲学不仅对于这些对象本来就有兴趣,而且按照时间的次序,人的意识,对于对象总是先形成表象,后才形成概念,而且唯有通过表象,依靠表象,人的能思的心灵才进而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的认识和把握。
——《小逻辑》,§1,正文,贺麟译
……说我们没有有无统一的表象,只能指我们不能从任何一个关于有无统一的表象里认识有无统一的概念,也不知道这些表象是代表有无统一的概念的一个例子。……
——《小逻辑》,§88,说明,贺麟译
表象中的思想还须获得证明
黑格尔认为,从表象直接接受范畴,还没有说明它的根据和效用的限度。数学把量说成可增可减,这种说法虽不错,仍未交代量在思想中为什么具有必然性。若未经思想的中介就采用它,还容易把量当作绝对范畴,认定只有能够计算的科学才算严密。关于根据也有类似情形。用后果解释根据,又用根据解释后果,显得容易懂,只因已默认了先前思想所得的结果。逻辑要在思想自身的发展中说明这些规定,使原先仅被表象、尚未理解和证明的思想得到理解与证明。
……此外尚另有一种困难,如果量的概念不是通过思想的中介得到的,只是直接从表象里接受过来的,则我们便易陷于夸张它的效用的范围,甚至于将它提高到绝对范畴的地位。……
——《小逻辑》,§99,附释,贺麟译
……但逻辑的职务只在于表明单纯被表象的思想,亦即那些未经理解、未经证明的思想,仅仅是构成自己规定自己的思想的一些阶段,因此即在思想的自己规定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那些未经理解和证明的思想便可同时得到理解和证明。
——《小逻辑》,§121,附释,贺麟译
表象的正确还不足以构成真理
黑格尔认为,把所谓概念分成清楚、明晰、正确几种,是在心理学中区分表象。清楚指简单而特定的表象,明晰则有可供辨认的标志;这些区别仍围绕主观认识。正确的观念虽较接近概念和理念,也只表示它与外在对象在形式上相符。在日常生活里,这种符合常被叫作真理。黑格尔把它同哲学意义的真理区分开。说某人患病,描述可以不错,但有病的身体却不符合身体的概念。表象准确地说出了当前内容,并没有由此说明对象是否符合自身的概念。
〔说明〕 通常将概念分为清楚的、明晰的、和正确的三种的办法,不属于概念的范围,而属于心理学的范围。在心理学里清楚和明晰的概念皆指普通观念或表象而言。……
——《小逻辑》,§165,说明,贺麟译
……一般讲来,“不错”仅是指我们的表象与它的内容有了形式上的符合,而不问这内容的其他情形。反之,真理基于对象与它自己本身相符合,亦即与它的概念相符合。譬如说,某人病了,或某人偷窃东西,这些话尽可以说是不错的,但这样的内容却不是真的。……
——《小逻辑》,§172,附释,贺麟译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1 至 §244;摘录出自 §1(正文)、§20(说明)、§24(附释一)、§88(说明)、§99(附释)、§121(附释)、§165(说明)、§172(附释)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生成方式:本解读由 AI 生成、经管理员受理。原文摘录由程序依冻结来源逐字回填,截断处以“……”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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