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认为,较深意义上的真理(Wahrheit)是客观性与概念的同一,也就是对象符合自身的概念。我们的表象与外物在形式上相符,只能叫“不错”。在这个意义上,真的国家、真的艺术品都符合自身的概念,坏的东西就是不真的东西。理念就是真理,绝对理念是全部的真理,扬弃了的错误本身是达到真理的必然环节。
真理与“不错”
黑格尔指出,日常生活常把“真理”和“不错”混用。不错只是表象与它的内容在形式上相符,并不过问内容本身怎样;真理则在于对象与自身、也就是与自身的概念相符合。说某人病了、某人偷了东西,这些话可以不错,内容却不是真的,因为病体不符合身体的概念,偷窃不符合人的行为的概念。所以,说真理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并不是说外物符合我的观念。我的观念至多只是不错的观念。
……一般讲来,“不错”仅是指我们的表象与它的内容有了形式上的符合,而不问这内容的其他情形。反之,真理基于对象与它自己本身相符合,亦即与它的概念相符合。……
——《小逻辑》,§172,附释,贺麟译
……譬如说,某人病了,或某人偷窃东西,这些话尽可以说是不错的,但这样的内容却不是真的。因为一个有病的身体与身体的概念是不一致的。同样,偷窃行为与人的行为的概念也是不相符的。……
——《小逻辑》,§172,附释,贺麟译
……*理念就是真理;因为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这并不是指外界事物符合我的观念。因为我的观念只不过是,我这个人所具有的不错的观念罢了。……
——《小逻辑》,§213,说明,贺麟译
真的国家与坏人
黑格尔说,真理最初指知道某物怎样存在,这只是与意识相关的形式真理。在较深的意义上,真理在于客观性与概念的同一。在这个意义上,真的国家、真的艺术品都是它们应当是的样子,实在符合自身的概念。照此看来,不真的东西就是通常所说的坏东西。坏人是不真的人,因为他的行为不符合自身的概念或使命。
附释:*人们最初把真理了解为:我知道某物是如何存在的。不过这只是与意识相联系的真理,或者只是形式的真理,只是“不错”罢了。……
——《小逻辑》,§213,附释,贺麟译
……按照较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譬如,当我们说到一个真的国家或一件真的艺术品,都是指这种较深意义的真理而言。这些对象是真的,如果它们是它们所应是的那样,即它们的实在性符合于它们的概念。……
——《小逻辑》,§213,附释,贺麟译
……照这样看来,所谓不真的东西也就是在另外情况下叫做坏的东西。坏人就是不真的人,就是其行为与他的概念或他的使命不相符合的人。……
——《小逻辑》,§213,附释,贺麟译
不真之物走向毁灭
黑格尔说,完全没有概念与实在之同一的东西,根本不可能存在。坏的、不真的东西还能存在,是因为它们在某些方面多少符合自身的概念。彻底坏的、与概念相矛盾的东西会自行走向毁灭。只有概念才是世上事物保持存在的原则;用宗教的话说,事物是事物,靠的是内在于事物的神圣的、创造的思想。孤立的个体事物同样不符合自身的概念,这种局限构成它的有限性,并导致它的毁灭。
……然而完全没有概念和实在性的同一的东西,就不可能有任何存在。甚至坏的和不真的东西之所以存在也还是因为它们的某些方面多少符合于它们的概念 [89] 。那彻底的坏东西或与概念相矛盾的东西,因此即是自己走向毁灭的东西。……
——《小逻辑》,§213,附释,贺麟译
……唯有概念才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保持其存在的原则,或者用宗教上的语言来说,事物之所以是事物仅由于内在于事物的神圣的思想、因而亦即创造的思想有以使然。
——《小逻辑》,§213,附释,贺麟译
……那孤立的个体事物是不符合它自己的概念的;它的特定存在的这种局限性构成它的有限性并且导向它的毁灭。 [88]
——《小逻辑》,§213,说明,贺麟译
错误是真理的环节
黑格尔在讨论目的的结尾区分了有限事物的范围与无限目的的实现:就无限目的即绝对的善而言,它永恒地在世界上完成自身,我们却总以为目的似乎始终没有实现,这是一种错觉。理念在发展中自己造成这种错觉,又扬弃它。只有通过这种错误,真理才会出现,其中包含着真理与错误、无限与有限的和解。扬弃了的错误或异在,本身就是达到真理的必然环节,因为真理只有产生出自身、成为自身的结果,才是真理。
……理念在它发展的过程里,自己造成这种错觉,并建立一个对立者以反对之,但理念的行动却在于扬弃这种错觉。只有由于这种错误,真理才会出现。……
——《小逻辑》,§212,附释,贺麟译
……而且在这一事实里面复包含有真理与错误,无限性与有限性的和解。扬弃了的错误或异在,本身即是达到真理的一个必然的环节,因为真理作为真理,只是由于它自身造成它自己的结果。
——《小逻辑》,§212,附释,贺麟译
理念与全部的真理
黑格尔说,此前思维的全部发展都包含着对“理念就是真理”的证明,用不着到这里才另外证明。存在与本质、概念与客观性这些阶段的差别并不固定,它们的真理只在于它们是理念的环节。到了最后,主观理念与客观理念统一起来,理念以自身为对象。这种统一就是绝对的、全部的真理,是思维着自身的理念。
……——要求为“理念就是真理”这一命题寻求证明,并不须等待到现在才提出来的;前此全部思维的一切发挥和发展,都包含着对这一命题的证明。……
——《小逻辑》,§213,附释,贺麟译
……*前面所考察过的存在和本质以及概念和客观性这些阶段,它们的这种差别,并不是固定的,也不是以自身为基础的东西,而是证明其自身为辩证的,并且它们的真理只在于它们是理念的各个环节。 [91]
——《小逻辑》,§213,附释,贺麟译
……因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维着自身的理念,而且在这里甚至作为思维着的、作为逻辑的理念。
——《小逻辑》,§236,正文,贺麟译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84 至 §244;摘录出自 §172(附释)、§212(附释)、§213(说明、附释)、§236(正文)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生成方式:本解读由 AI 生成、经管理员受理。原文摘录由程序依冻结来源逐字回填,截断处以“……”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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