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认为,抽象(Abstraktion)既涉及脱离感性材料的纯思想,也涉及理智分离和固定规定;这种思维有其必要,但孤立的规定不能表达完整的真理,哲学须认识这种思维的局限,并在差别的统一中把握具体的思想。
抽象思维要求单独考察思想
黑格尔认为,抽象思维的困难部分在于人不习惯这种思维。日常意识把思想同感觉、情绪和表象混在一起,难以单独考察思想,求知者又急于给概念找熟悉的形象。逻辑学要求人停留在纯思想之中,以思想本身为研究对象。数学研究数与空间,已离开眼前的个别事物,但这种抽象还保留感性的性质。纯思想连这一层感性也要摆脱,排除个人的兴趣和偏好。在这个意义上,掌握抽象思想需要训练,熟悉某种表象与理解其中的思想仍有区别。
……他们的困难,一部分由于他们不能够,实即不惯于作抽象的思维,亦即不能够或不惯于紧抓住纯粹的思想,并运动于纯粹思想之中。……
——《小逻辑》,§3,说明,贺麟译
……数学研究数和空间的抽象对象。数学上的抽象还是感性的东西,虽然是没有特定存在的抽象的感性东西。思想甚至于进一步“辞别”〔或脱离〕这种最后的感性东西,自由自在,舍弃外的和内的感觉,排斥一切特殊的兴趣和倾向。……
——《小逻辑》,§19,附释二,贺麟译
理智的抽象有其必要与限度
黑格尔说,理智思维把各项规定分开,维持它们的确定性,并把有限的抽象概念看成能独自成立的东西。这种做法有其正当性。在认识中,区分质料、力量和类别,固定各自的特性,才能明确当前的对象;在实践中,人也须专注于确定的目标,限制自己所做的事。理智因此使认识和行动免于游移不定。不过,即使批评思维固执、片面有根据,这种批评也只涉及理智的抽象思维,不能据此否定一切思维。思维首先经过理智,却不能始终停留在这个阶段。
(a) 就思维作为知性〔理智〕来说,它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与对方相对立。知性式的思维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作本身自存或存在着的东西。
——《小逻辑》,§80,正文,贺麟译
……但还有一点必须补充,即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理智,便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
——《小逻辑》,§80,附释,贺麟译
……但一个人在特定的环境内,如欲有所成就,他必须专注于一事,而不可分散他的精力于多方面。……
——《小逻辑》,§80,附释,贺麟译
空的抽象在进展中取得具体内容
逻辑学从纯有开始,因为开端还不能带有进一步的规定。黑格尔指出,这样的有排除了一切内容,是纯粹的抽象。它因而是否定,直接说就是无。有与无因而同样空虚,变易表达了它们的真理。变易是第一个具体思想,包含有与无的差别;如果把差别也抹去,就又退回抽象的有。这里的具体涉及思想内部各项规定的统一。思辨的结果属于思想,在这个意义上仍可称为抽象,但它包含有差别的规定,所以同时是具体的。哲学的思想因此不必添入感性材料来取得具体性。
但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
——《小逻辑》,§87,正文,贺麟译
附释:变易是第一个具体思想,因而也是第一个概念,反之,有与无只是空虚的抽象。……
——《小逻辑》,§88,附释,贺麟译
……(2)由此可知,这结果是理性的东西,虽说只是思想的、抽象的东西,但同时也是具体的东西,因为它并不是简单的形式的统一,而是有差别的规定的统一。……
——《小逻辑》,§82,说明,贺麟译
抽掉联系会产生空洞的可能性
黑格尔在讨论可能性时指出,抽象思维只要把内容同它的诸多联系拆开,便能把它设想成可能的东西。若再从具体内容中挑出相反的规定,抽象思维又能把同一事物说成不可能。两种说法都取决于孤立地抓住哪一方面,因而没有切实把握对象。判断事物能否成为现实,须考察内容和现实的全部环节,现实的展开才显示其必然性。从思想上看,现实所包含的内容比单纯可能性更丰富;可能性只是其中的抽象环节,不能用设想出来的可能性取代对现实联系的认识。
……既然任何内容都可用抽象的形式去设想,现在只消把一个内容从它所有的许多联系里分离出来,即可设想一可能的东西了。……
——《小逻辑》,§143,附释,贺麟译
再则,凡认为是可能的,也有同样的理由可以认为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内容(内容总是具体的)不仅包含不同的规定,而且也包含相反的规定。……
——《小逻辑》,§143,附释,贺麟译
……一个事物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取决于内容,这就是说,取决于现实性的各个环节的全部总和,而现实性在它的开展中表明它自己是必然性。
——《小逻辑》,§143,附释,贺麟译
分析不能止于孤立的抽象成分
有限认识把对象看成预先存在、同认识对立的东西。黑格尔说,分析由此分解具体内容,分别提出差别并赋予普遍的形式,或舍去显得不重要的特殊部分,求出类、力和定律。个别材料由此有了普遍形式,但分析有其限度。他以心理学为例说明,把行为拆成许多方面,并始终将这些方面分开,便不能认识行为本来的情形。分析与综合是否适用,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两者在有限认识中各有作用。哲学则还须证明对象的必然性,不能把外部给予的材料和抽象规定当作无需说明的前提。
……所以它的活动即在于分解那给予的具体内容,孤立化其中的差别,并赋予那些差别以抽象普遍性的形式;或者以具体的内容作为根据,而将那显得不重要的特殊的东西抛开,通过抽象作用,揭示出一具体的普遍、类、或力和定律。……
——《小逻辑》,§226,附释,贺麟译
……同样,当一个经验派的心理学家将人的一个行为分析成许多不同的方面,加以观察,并坚持它们的分离状态时,也一样地不能认识行为的真相。……
——《小逻辑》,§226,附释,贺麟译
……因为哲学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要证明它的对象的必然性。……
——《小逻辑》,§229,附释,贺麟译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1 至 §244;摘录出自 §3(说明)、§19(附释二)、§80(正文、附释)、§82(说明)、§87(正文)、§88(附释)、§143(附释)、§226(附释)、§229(附释)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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