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认为,全体(das Ganze)与部分的关系是直接而机械的,全体的概念虽包含部分,但按部分理解全体,全体就不再是全体,这种名实不符的关系是不真的,活的有机体不能这样理解,两者的往复转化若看作否定的自身联系,就发展为力。
全体由部分构成,分割开就不再是全体
黑格尔说,直接的关系指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其中的内容是全体,构成全体的部分则是它的对立面。全体的概念必定包含部分,但按这些部分来理解全体,把它分成许多部分,全体就不再是全体。附释一也指出,部分构成全体,但只要把它分割开,就会失去全体的性质。
(α) 直接的关系就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内容就是全体,并且是由(形式的)诸部分、由它自己的对立面所构成。……
——《小逻辑》,§135,正文,贺麟译
……全体的概念必定包含部分。但如果按照全体的概念所包含的部分来理解全体,将全体分裂为许多部分,则全体就会停止其为全体。……
——《小逻辑》,§135,附释,贺麟译
……全体虽为部分所构成,但全体一经分割成部分,便失其为全体。……
——《小逻辑》,§136,附释一,贺麟译
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名实不符,所以是不真的
只要全体与部分这种关系的概念与实在不相符合,它就是不真的。黑格尔承认,许多事物确实处在这种关系中,但正因为如此,它们只是低级的、不真的存在。他特意说明,哲学里说“不真”,不是说那个事物不存在。坏的政府、有病的身体可以一直存在,但它们的概念和实在不相符合,所以是不真的。
只要全体与部分这种关系的概念〔名〕和它的实在性〔实〕彼此不相符合,这种关系便是不真的。……
——《小逻辑》,§135,附释,贺麟译
……确有许多事物处于上述这样的关系中,但也正是由于这种原因,这些事物只是低级的不真的存在。在这里,一般地必须记着,在哲学讨论里“不真”一词,并不是指不真的事物不存在。一个坏的政府,一个有病的身体,也许老是在那里存在着。但这些东西却是不真的,因为它们的概念〔名〕和它们的实在〔实〕彼此不相符合。
——《小逻辑》,§135,附释,贺麟译
活的有机体不能只看作全体与部分
全体与部分的关系是直接的,反思的知性最容易理解它,所以即使需要更深的关系,知性也常满足于这种关系。黑格尔以活的有机体为例。器官和肢体只有处在统一体中,才是器官和肢体,它们与这个统一体相联系,并非互不相干。要真正认识有机体的生命,只靠全体与部分之间外在的、机械的关系是不够的。
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作为一种直接的关系,乃是反思的理智所非常容易理解的,而因此之故每当事实上我们在寻求较深邃的关系时,反思理智也常会以这种直接关系为满足。譬如,一个活的有机体的官能和肢体并不能仅视作那个有机体的各部分,因为这些肢体器官只有在它们的统一体里,它们才是肢体和器官,它们对于那有机的统一体是有联系的,决非毫不相干的。……
——《小逻辑》,§135,附释,贺麟译
……这倒并不是说科学家这种分解工作不应该有,这只是说,如果我们要真正认识有机体的生命,单凭全体与部分之间的外在的机械的关系是很不够的。……
——《小逻辑》,§135,附释,贺麟译
全体与部分互相过渡
黑格尔在说明里指出,全体与部分的关系是直接的,因而也是机械的,自身同一性在其中转化为差异。全体过渡为部分,部分又过渡为全体。把每一方都看作独立存在,就忘了它与另一方的对立。这样,一时把全体看作持存的,一时又把部分看作持存的,每一方都把对方当作不重要的东西。
〔说明〕 全体与部分的关系是直接的,因而是无意义的〔机械的〕关系,并且是一种将自身同一性转化为差异性的过程。……
——《小逻辑》,§136,说明,贺麟译
……在这转化过程里,全体过渡为部分,部分过渡为全体,而且在这一方面,便忘记了它与那一个方面的对立,因为每一方面,无论全体一面,或个别一面都各自被认为是独立存在。换言之,如认部分持存于全体内,并以全体为部分所构成,则我们一时便会认全体为持存的,另一时又会认部分为持存的,同时每一方都认它的对方为不重要。……
——《小逻辑》,§136,说明,贺麟译
全体与部分的往复,看作否定的自身联系就是力
两方的循环往复也可以成为无穷递推。先把一个东西看作全体,再规定它的部分,随即又把部分看作全体,如此反复,以至无穷。黑格尔说,如果把这个无穷递推看作否定的东西,它就是两方关系中的否定的自身联系,也就是力。力是自在存在的全体,与自身同一。力扬弃自己的内在存在,向外表现自身,这就是力的表现。
这种无聊的两方面循环往复的抽象关系也可以采取递推至无穷的方式。……
——《小逻辑》,§136,说明,贺麟译
……但如果将这种无穷递推的过程认作是否定的东西——它本是否定的东西——那么它就是这两方关系中的否定的自身联系,它就是力,一个作为自在存在的自身同一的全体。同时它又自己扬弃其内在存在并且表现其自身于外,这就是力的表现。……
——《小逻辑》,§136,说明,贺麟译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84 至 §141;摘录出自 §135(正文、附释)、§136(说明、附释一)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生成方式:本解读由 AI 生成、经管理员受理。原文摘录由程序依冻结来源逐字回填,截断处以“……”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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