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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论生命

诠释者:黑格尔·所属词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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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认为,生命(Leben)是直接的理念,概念作为灵魂在肉体中实现。肉体各器官只有在统一中才是它们自己,彼此互为目的和手段。生命并非不可思议,其中可以看到作为概念存在的理念。但在生命中,概念与实在尚未真正相符。有生命之物经历内部过程、与无机自然的过程和族类过程,个体终究要死亡,直接生命的死亡就是精神的前进。

灵魂与肉体

直接的理念就是生命。黑格尔说,概念作为灵魂在肉体中实现。意思是,肉体并不是灵魂之外另一样东西,它的各种区分都只是概念自身的展开。肉体看起来由许多彼此外在的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好像各自独立;但活的统一不断否定这种表面的独立,把各部分收回到一个主体之中。因此,器官之间不是并列的零件,而是彼此互为目的、互为手段。器官只有与全体统一,才是器官。亚里士多德早已指出,手从身体上割下后,仍有手的名称,却已经不再是手。

直接性的理念就是生命。概念作为灵魂,而实现在肉体里,灵魂是凭借肉体的外在性,以直接地自己和自己加以联系着的普遍性。肉体同样也是灵魂的特殊化,所以肉体除了表示在它那里的概念规定外,不表示任何别的差别。……

——《小逻辑》,§216,正文,贺麟译

……所以肉体内一切器官肢体,均彼此在不同时间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

——《小逻辑》,§216,正文,贺麟译

附释:肉体上各个器官肢体之所以是它们那样,只是由于它们的统一性,并由于它们和统一性有联系。譬如一只手,如果从身体上割下来,按照名称虽仍然可叫做手,但按照实质来说,已不是手了。这点亚里士多德早已说过。 [98]……

——《小逻辑》,§216,附释,贺麟译

生命并非不可思议

黑格尔认为,从知性出发,常会把生命看成神秘甚至不可思议的东西。这只说明知性承认了自身的有限和空疏。生命中可以看到概念本身,即作为概念存在的直接的理念。这也表明了生命的缺陷,概念与实在还没有真正相符。灵魂贯注在肉体中,因而有感觉,却还没有达到自由、自觉的存在。

……从理智的观点出发,人们常把生命认作是个神秘的甚或不可思议的东西。这足以表示理智或知性自己供认它的有限性和空疏性。事实上生命不仅不是不可思议的,甚至可以说,在生命里,我们即可看到概念本身,或确切点说,可看到作为概念存在着的直接的理念。……

——《小逻辑》,§216,附释,贺麟译

……这样也就同时说出了生命的缺陷之所在了。生命的缺陷即在于概念和实在尚未达到真正的彼此符合。……

——《小逻辑》,§216,附释,贺麟译

……灵魂好像是贯注于它的肉体内,在这种情形下,灵魂才是有感觉的,但尚未达到自由自觉的存在。……

——《小逻辑》,§216,附释,贺麟译

有生命之物的过程

有生命之物是推论,也是自身与自身结合的过程,分为三个过程。第一是内部过程。有生命之物以自己的肉体为客体,各肢体官能相互争夺和同化,结果只是主体自身的再生。在自然界,这表现为敏感、反感和繁殖;这里的繁殖指有生命之物从各肢体官能的内在差别中不断恢复自身,而不是生育后代。第二是与无机自然的过程。有生命之物主宰无机自然,同化它以充实自身,所得结果不像化学过程那样只是中和物。黑格尔解释,无机自然承受这种征服,是因为它是自在的生命,生命则是自为的无机自然。

……所以有生命之物乃是自己与自己结合的过程, [99] 这个结合过程本身又经历了三个过程。

——《小逻辑》,§217,正文,贺麟译

……但有生命之物的各肢体官能的这种活动,只是那有生命的主体的一个活动,这个活动的各种产物,必须回复到主体的活动,以致在这种内部过程中,只是产生了有生命的主体,换句话说,只是那主体自身在再生。

——《小逻辑》,§218,正文,贺麟译

……这种过程所获得的结果,并不像在化学过程里那样只是一种中和的产物,在这个产物里,那互相对立、彼此独立的两方面都同样被扬弃了。反之,那有生命之物却表明自己是统摄着它的对方的,而它的对方却不能抵抗它的力量。*被有生命之物所征服的无机自然之所以忍受这种征服,就是因为无机自然是自在的生命,而生命则是自为的无机自然。 [103]……

——《小逻辑》,§219,附释,贺麟译

族类与死亡

第三是族类过程。族类在有生命的主体与另一个同类主体的联系中实现特殊化,这就是性的差别。黑格尔说,生物会死亡,因为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生命自在地是族类、是普遍性,但其直接存在的形式只是个体。个体死亡时,族类显出支配直接个体的力量。族类过程是动物生命力的顶点,但动物在族类中达不到自为的存在。个体不断提高又不断沉陷,生命便只是不断走向坏的无限。

……“族类”的特殊化就是一个有生命的主体与另一同类的主体的联系,判断就是“族类”与这些彼此对立的特定“个体”的相互关系。这就是性的差别(Geschlechtsdifferenz) [104] 。

——《小逻辑》,§220,正文,贺麟译

附释:有生命之物要死亡,因为生命就是矛盾:它自在地是族类,是普遍性,但直接地却仅作为个体而存在。在死亡里,族类表明其自身为支配那直接的个体的力量。……

——《小逻辑》,§221,附释,贺麟译

……但生物在它们的族类里并不能达到自为的存在,而是屈服于族类的力量。在族类的过程里,直接的有生命之物有了自身的中介,并提高其自身以超出其直接性,但只是为了不断重新又沉陷在直接性里。因此生命最初只是没完没了地走向坏的无限进展的过程。……

——《小逻辑》,§221,附释,贺麟译

死亡与精神的前进

从概念来看,理念仍受生命形态的束缚,生命过程的结果就是扬弃理念的直接性。黑格尔说,生命的理念要从某个特殊的直接个体中解放出来,也要摆脱最初的一般直接性,才能达到自身及其真理,作为自由的族类而自为地存在。所以,单纯直接的个体生命死亡,就是精神的前进。生命进展的结果是理念以判断的形式出现,即作为认识的理念。

……但从概念看来,生命的过程所获得的结果,即在于扬弃并克服尚束缚在生命形态中的理念的直接性。

——《小逻辑》,§221,附释,贺麟译

但是生命的理念因而不仅必须从任何一个特殊的直接的个体性里解放出来,而且必须从这个最初的一般的直接性里解放出来。这样,它才能够达到它的自己本身,它的真理性。从而,它就能进到作为自由的族类为自己本身而实存。那仅仅直接的个体的生命的死亡就是精神的前进。

——《小逻辑》,§222,正文,贺麟译

……生命进展的过程于是就在于克服那还在束缚其自身的直接性,而这个过程本身又是三重性的,其发展的结果就出现在判断形式中的理念,亦即作为认识的理念。

——《小逻辑》,§216,附释,贺麟译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84 至 §244;摘录出自 §216(正文、附释)、§217(正文)、§218(正文)、§219(附释)、§220(正文)、§221(附释)、§222(正文)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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