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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论主体性 · 修订历史

  1. 修订 #400当前修订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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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洛伊德对主体的第一个打击是地形学的:精神装置被划分为无意识、前意识与意识,「自我不是自己家里的主人」。你以为主宰着自己的念头,其实念头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水面之下是愿望、压抑与防御的持续做工——梦、口误与症状就是那做工漏出的证据。
    
    第二个打击是结构性的:本我、自我与超我不是三种「东西」,而是同一装置里的三个审级。自我骑在本我这匹马的背上,常常只是替本我的诉求找一个体面的说法;超我则以父母与社会之声的内化,对主体进行永不休庭的传讯。
    
    因此弗洛伊德的主体天生是分裂的主体——这不是病理,而是精神的结构本身。文明以压抑为代价把欲望整理成「社会主体」,代价是神经症与持续的不满,这一思路与[[异化]]的问题域相邻。拉康后来把这一结构语言化;[[无意识]]作为独立词条尚待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