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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论逻辑学的开端 · 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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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认为,逻辑学的开端(Anfang der Logik)须从摆脱成见的纯思维出发,以尚未展开规定的纯有开始,并由思维自身的进展证明真理;体系回到开端时,他把最初显得直接的有理解为理念的自我规定,开端也由此取得整个发展的内容。 ## 开端要求摒弃未经考察的假设 进入哲学时,无论假设和成见来自表象还是思维,都不能直接接受为根据。黑格尔要求先放下这些想法,再考察它们本身,包括把直接性与中介性看成彼此独立、无法结合的两方。他承认彻底的怀疑能揭露假定的虚妄,却认为不必先完成这样的导言,因为否定的辩证过程已属于科学本身。决心进行纯粹[[思维]]时,便通过[[自由]]满足了无前提的要求。思维摆脱有限事物的束缚,专注于自身的简单性。 > ……同样,所有一切别的假设和成见,不论其出于表象,或出于思维,都须在走进哲学的大门之前摒弃不用。…… > > ——《小逻辑》,§78,正文,贺麟译 > ……但是怀疑主义的导言,不仅是一种不令人愉快的工作,而且也是一段多余的路程,因为,有如下面即将指陈的,辩证过程或矛盾进展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科学的主要环节。…… > > ——《小逻辑》,§78,说明,贺麟译 > ……真正讲来,在要求<!-- -->**纯粹思维**<!-- -->的<!-- -->**决心**<!-- -->里,这种需要实通过自由而达到完成了。所谓自由,即从一切“有限”事物中摆脱出来,抓住事物的纯粹抽象性或思维的简单性。 > > ——《小逻辑》,§78,说明,贺麟译 ## 真理须经证明,不能直接当作开端 黑格尔把[[纯有]]放在开端,是因为最初的思想尚未展开任何差别,不能先包含从此到彼的中介过程。进一步的规定须随逻辑进程出现。虽然[[概念]]才是有与[[本质]]的真理,也不能直接从概念开始。他认为,先把真理说出来,只能得到尚未证实的论断。即使把概念正确地界说为有与本质的统一,仍须说明两者的内容及其如何结合。单靠从[[表象]]接受这些规定并不足够,必须考察它们自身的辩证发展,真理才得到思维的证明。 > 纯存在或<!-- -->**纯有**<!-- -->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 > > ——《小逻辑》,§86,正文,贺麟译 > ……对这问题可以这样解答:逻辑的目的既在于求思想性的或概念式的知识,正因为这样,就不能自真理开始,因为真理,如果一开始就直说出来,也不过只是提出些单纯的论断而已。而建立在思想上的真理,则由思维予以证明和检验。…… > > ——《小逻辑》,§159,附释,贺麟译 ## 逻辑的开端兼有分析与综合 为顺应科学通常的进程,黑格尔允许从纯思维的“开始”这个观念出发加以分析。这样或许更易使人接受[[存在|有]]与[[无]]不可分离的统一,分析揭示的正是这个观念已有的规定。讨论思辨方法时,他进一步指出,逻辑的开始同时是分析的和综合的。有限认识的分析从直观或知觉出发,综合从普遍性出发。逻辑的[[理念]]则兼具普遍性与存在,既以概念为前提,又直接就是概念。因此,哲学中的分析与综合须理解为经扬弃而保留的两种方法,每一步都同时具有这两方面,不能任意选用或轮流替换。 > ……——为了符合于科学的通常进程起见,人们可以让逻辑学从纯思维的“开始”这一观念出发,也就是从“开始本身”这一观念开始,并对“开始”这一观念进行分析。由于这样分析的结果,人们或许更易于接受有与无是不可分的统一体的理论。 > > ——《小逻辑》,§88,说明,贺麟译 > ……但逻辑的理念既是普遍的,又是存在着的,既是以概念为前提,又直接地是概念本身,所以它的开始既是综合的开始,又是分析的开始。 > > ——《小逻辑》,§238,说明,贺麟译 ## 从理念回看,直接的开端已包含中介 讨论[[绝对理念]]的方法时,黑格尔重新考察了开端。单就开始这一步而言,[[存在|有]]是简单的[[直接性]];从思辨理念的观点看,它却是理念规定自身的形式。有看似只有抽象的肯定,实际上也包含否定,是经过中介而设定的。这里的有是自在的概念,概念尚未明确把自身设定为概念。随着辩证的进展,开端的直接性和普遍性降为一个环节,最初的思想得到进一步规定。因此,起初所见的直接性不能脱离这一展开过程,独立充当全部真理。 > ……但从思辨理念的观点看来,它是理念的<!-- -->**自我规定**<!-- -->。这种自我规定,作为概念的绝对的否定性或运动,进行<!-- -->**判断**<!-- -->,并设定对它自己本身的否定。那作为开始的<!-- -->**存在**<!-- -->,最初似乎是抽象的肯定,其实乃是<!-- -->**否定**<!-- -->,是间接性,是设定<!-- -->**起来的**<!-- -->,是<!-- -->**有前提的**<!-- -->。但是存在作为概念的否定(概念能在它的对方得到自身的同一性和自身的确定性),便是尚没有设定为概念的概念,亦即<!-- -->**自在**<!-- -->的概念。…… > > ——《小逻辑》,§238,正文,贺麟译 > ……因此它就成为对“开始”的<!-- -->**否定**<!-- -->,或者对那最初者予以规定。…… > > ——《小逻辑》,§239,正文,贺麟译 ## 体系返回开端,同时取得进展 黑格尔在导言中要求,开端采取的直接观点必须在体系的展开中成为最后的结论。达到终点也就是回到起点,哲学由此形成返回自身的圆圈。就哲学本身而言,它没有别的科学那样的固定起点;所谓起点只是为了方便研究者。在逻辑学结尾,他又把这种回返说明为进展。最初是抽象的有,最后达到的是作为有的[[理念]]。终点保留了开端,却把它纳入整个发展所达到的统一。黑格尔由此转向[[自然]],自然就是存在着的理念;逻辑学的结束同时通向哲学的另一范围。 > ……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 -->**直接**<!-- -->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发挥的过程里,转变成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 -->**结论**<!-- -->。当哲学达到这个终点时,也就是哲学重新达到其起点而回归到它自身之时。这样一来,哲学就俨然是一个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因而哲学便没有与别的科学同样意义的起点。…… > > ——《小逻辑》,§17,正文,贺麟译 > ……这种返回到开始,同时即是一种进展。我们所借以开始的是存在,抽象的存在,而现在我们达到了作为<!-- -->**存在的理念**<!-- -->。但是这种存在着的理念就是<!-- -->**自然**<!-- -->。 \[114\] > > ——《小逻辑》,§244,附释,贺麟译 ---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1 至 §244;摘录出自 §17(正文)、§78(正文、说明)、§86(正文)、§88(说明)、§159(附释)、§238(正文、说明)、§239(正文)、§244(附释)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生成方式**:本解读由 AI 生成、经管理员受理。原文摘录由程序依冻结来源逐字回填,截断处以“……”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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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覆盖范围 《小逻辑》(黑格尔,贺麟译),第一篇存在论 A.质,§86—98。本页仅整理这一资料范围,不代表黑格尔对本概念的全部论述。 ## 导语(编者整理) 开端必须是单纯、直接且无规定的;本章据此说明为什么从[[纯有]]开始,并回应从[[自我]]或[[直观]]开始的意见。 ## 原文摘录 ### §86 · 正文 · s86-p01 > [[纯有|纯存在]]或<!-- -->**纯有**<!-- -->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中介性|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 出处:《小逻辑》,黑格尔著,贺麟译;§86,正文,原段 s86-p01。 ### §86 · 说明 · s86-p02 > 〔<!-- -->**说明**<!-- -->〕 只要我们能够简单地意识到开端的性质所包含的意义,那么,一切可以提出来反对用[[抽象]]空洞的[[存在]]或<!-- -->**有**<!-- -->作为逻辑学开端的一切怀疑和责难,就都会消失。存在或有可以界说为“我即是我”,为<!-- -->**[[绝对无差别性]]**<!-- -->或<!-- -->**[[同一性]]**<!-- -->等等。只要感觉到有从绝对<!-- -->**确定性**<!-- -->,亦即[[自我确定性]]开始,或从对于<!-- -->**绝对真理**<!-- -->的界说或[[直观]]开始的必要,则这些形式或别的同类的形式就可以看成必然是最初的出发点。但是由于这些形式中每一个都包含着<!-- -->**[[中介性]]**<!-- -->,因此不能是真正的最初开端。因为中介性包含由第一进展到第二,由此一物出发到别的一些有差别的东西的过程。如果“我即是我”,甚或[[理智的直观]]真的被认作只是最初的开端,则它在这单纯的[[直接性]]里仅不过是<!-- -->**有**<!-- -->罢了。反之,[[纯有]]若不再是抽象的直接性,而是包含间接性在内的“有”,则是纯[[思维]]或纯直观。 出处:《小逻辑》,黑格尔著,贺麟译;§86,说明,原段 s86-p02。 ### §86 · 附释一 · s86-p04 > **附释一:**<!-- -->开始[[思维]]时,除了纯粹无[[规定性]]的思想外,没有别的,因为在规定性中已包含有“其一”与“其他”;但在开始时,我们尚没有“其他”。这里我们所有的无规定性的思想乃是一种[[直接性]],不是经过中介的无规定性;不是一切规定性的[[扬弃]],而是无规定性的直接性,先于一切规定性的无规定性,最原始的无规定性。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存在|有]]”。这种“有”是不可[[感觉]]、不可[[直观]]、不可[[表象]]的,而是一种纯思,并因而以这种纯思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本质]]也是一无规定性的东西,但本质乃是通过中介的过程已经扬弃了规定并把它包括在自身内的无规定性。 出处:《小逻辑》,黑格尔著,贺麟译;§86,附释一,原段 s86-p04。 ### §86 · 附释二 · s86-p05 > **附释二:**<!-- -->在[[哲学史]]上,逻辑[[理念]]的不同阶段是以前后相继的不同的[[哲学]]体系的姿态而出现,其中每一体系皆基于对[[绝对]]的一个特殊的界说。正如逻辑理念的开展是由[[抽象]]进展到[[具体]],同样在哲学史上,那最早的体系每每是最抽象的,因而也是最贫乏的。故早期的哲学体系与后来的哲学体系的关系,大体上相当于前阶段的逻辑理念与后阶段的逻辑理念的关系,这就是说,早期的体系被后来的体系所[[扬弃]],并被包括在自身之内。这种看法就表明了哲学史上常被误解的现象——一个哲学体系为另一哲学体系所推翻,或前面的哲学体系被后来的哲学体系推翻的真意义。每当说到推翻一个哲学体系时,总是常常被认为只有抽象的[[否定]]的意义,以为那被推翻的哲学已经毫无效用,被置诸一旁,而根本完结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哲学史的研究必定会被看成异常苦闷的工作,因为这种研究所显示的,将会只是所有在时间的进程里发生的哲学体系如何一个一个地被推翻的情形。虽然我们应当承认,一切哲学都曾被推翻了,但我们同时也须坚持,没有一个哲学是被推翻了的,甚或没有一个哲学是可以推翻的。这有两方面的解释:第一,每一值得享受哲学的名义的哲学,一般都以理念为内容;第二,每一哲学体系均可看作是表示理念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或特殊环节。因此所谓推翻一个哲学,意思只是指超出了那一哲学的限制,并将那一哲学的特定原则降为较完备的体系中的一个环节罢了。所以,哲学史的主要内容并不是涉及过去,而是涉及永恒及真正现在的东西。而且哲学史的结果,不可与人类理智活动的错误陈迹的展览相比拟,而只可与众神像的庙堂相比拟。这些神像就是理念在辩证发展中依次出现的各阶段。所以哲学史总有责任去确切指出哲学内容的历史开展与纯逻辑理念的辩证开展一方面如何一致,另一方面又如何有出入。但这里须首先提出的,就是逻辑开始之处实即真正的哲学史开始之处。我们知道,哲学史开始于爱利亚学派,或确切点说,开始于巴曼尼得斯的哲学。因为巴曼尼得斯认“绝对”为“[[存在|有]]”,他说:“唯‘有’在,‘无’不在。”这须看成是哲学的真正开始点,因为哲学一般是[[思维]]着的认识活动,而在这里第一次抓住了纯思维,并且以纯思维本身作为认识的对象。 出处:《小逻辑》,黑格尔著,贺麟译;§86,附释二,原段 s86-p05。 ### §86 · 附释二 · s86-p06 > 人类诚然自始就在思想,因为只有[[思维]]才使人有以异于禽兽,但是经过不知若干千年,人类才进而认识到思维的纯粹性,并同时把纯思维理解为真正的[[客观]]对象。爱利亚学派是以勇敢的思想家著称。但与这种表面的赞美相随的,常常就有这样的评语,即这些哲学家太趋于极端了,因为他们只承认只有“[[存在|有]]”是真的,而否认意识中一切别的对象的真理性。说我们不应老停滞在单纯的“有”的阶段,这当然是很对的。但认为我们意识中别的内容好像是在“有”之<!-- -->**旁**<!-- -->和在“有”之外似的,或把“有”与某种别的东西等量齐观,说有“有”,某种别的东西<!-- -->**也**<!-- -->“有”,那就未免太缺乏思想了。真正的关系应该是这样:有之为有并非固定之物,也非至极之物,而是有[[辩证法]]性质,要过渡到它的对方的。“有”的对方,直接地说来,也就是<!-- -->**[[无]]**<!-- -->。总结起来,“有”是第一个纯思想,无论从任何别的[[范畴]]开始(如从我即是我,从绝对无差别,或从[[上帝]]自身开始),都只是从一个[[表象]]的东西,而非从一个思想开始;而且这种出发点就其思想内容来看,仍然只是“有”。 出处:《小逻辑》,黑格尔著,贺麟译;§86,附释二,原段 s86-p06。 ### §88 · 说明 · s88-p04 > (3) 也许有人会这样说:我们不能形成[[存在|有]]与[[无]]统一的<!-- -->**[[概念]]**<!-- -->。但须知,有与无统一的概念已于前面几节里阐明了,此外更无别的可说了。要想掌握有无统一的性质,就必须理解前几节所说的道理。也许反对者所了解的概念,比真正的概念所包含的意义还更广泛些。他所说的概念大约是指一个较复杂、较丰富的意识,一个[[表象]]而言。他以为这样的概念是可以作为一个[[具体]]的事例表达出来的,而这种事例也是思想于其通常的运用里所熟习的。只要“不能形成概念”仅表示不习惯于坚执持[[抽象]]思想而不混之以[[感觉]],或不习惯于掌握[[思辨]]的真理,那么,只须说哲学知识与我们日常生活所熟习的知识以及其他科学的知识,是的确不同类的,就可解答明白了。但是如果“不能形成概念”只是指我们不能想象或<!-- -->**表象**<!-- -->有与无的统一,那么这话事实上并不可靠,因为宁可说每人对于有无的统一均有无数多的表象。说我们没有有无统一的表象,只能指我们不能从任何一个关于有无统一的表象里认识有无统一的概念,也不知道这些表象是代表有无统一的概念的一个例子。足以表示有无统一的最接近的例子是<!-- -->**[[变易]]**<!-- -->(Das Werden)。人人都有一个变易的表象,甚至都可承认变易是<!-- -->**一个**<!-- -->表象。他并可进而承认,若加以分析,则变易这个表象,包含有<!-- -->**有**<!-- -->的规定,同时也包含与有相反的<!-- -->**无**<!-- -->的规定;而且这两种规定在变易这<!-- -->**一**<!-- -->表象里又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变易就是有与无的统一。——另一同样浅近的例子就是<!-- -->**开始**<!-- -->这个观念。当一种事情在其开始时,<!-- -->**尚没有**<!-- -->实现,但也并不是单纯的<!-- -->**无**<!-- -->,而是已经包含它的<!-- -->**有**<!-- -->或存在了。开始本身也是变易,不过“开始”还包含有向前进展之意。——为了符合于科学的通常进程起见,人们可以让逻辑学从纯[[思维]]的“开始”这一观念出发,也就是从“开始本身”这一观念开始,并对“开始”这一观念进行分析。由于这样分析的结果,人们或许更易于接受有与无是不可分的统一体的理论。 出处:《小逻辑》,黑格尔著,贺麟译;§88,说明,原段 s88-p04。 ## 关联概念 [[存在]]、[[纯有]]、[[无]]、[[变易]]、[[定在]]、[[规定性]]、[[直接性]]、[[中介性]]、[[思维]]、[[自我]]、[[绝对]]、[[上帝]]、[[本质]]、[[哲学史]]、[[扬弃]]、[[理念]]、[[抽象]]、[[具体]]、[[否定]]、[[同一性]]、[[表象]]、[[概念]]、[[思辨]]、[[范畴]]、[[哲学]]、[[逻辑学]]、[[感性意识]]、[[自我确定性]]、[[绝对无差别性]]、[[理智的直观]]、[[直观]]、[[感觉]]、[[客观]]、[[辩证法]] ## 待补与校勘 其他章节论述尚待整理。原文疑似错字及异体字符保留;校勘意见须与引文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