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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论尺度

诠释者:黑格尔·所属词条: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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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把尺度(Maß)理解为有质的定量,即质与量的统一和完成了的存在;量在一定限度内增减不改变质,越过限度就引起质变,尺度的进程扬弃了存在的直接性,由此过渡到本质。

尺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和完成了的存在

黑格尔说,量的辩证法并不是简单回到质,好像质是真的、量是假的。其结果是质与量的统一,即有质的量,也就是尺度。尺度最初是直接的东西,是具有特定存在或质的定量。尺度统一了质与量,因而也是完成了的存在。存在起初显得完全抽象、没有规定,但本质上要规定自身,到尺度才达到完成的规定性。

……但量的辩证法的结果却并不是单纯返回到质,好像是认质为真而认量为妄的概念似的,而是进展到质与量两者的统一和真理,进展到有质的量,或尺度。

——《小逻辑》,§106,附释,贺麟译

尺度是有质的定量,尺度最初作为一个直接性的东西,就是定量,是具有特定存在或质的定量。

——《小逻辑》,§107,正文,贺麟译

附释:尺度既是质与量的统一,因而也同时是完成了的存在。当我们最初说到存在时,它显得是完全抽象而无规定性的东西;但存在本质上即在于规定其自己本身,它是在尺度中达到其完成的规定性的。……

——《小逻辑》,§107,附释,贺麟译

尺度可以看作绝对的定义,自然与人事中处处有尺度

和存在的其他阶段一样,尺度也可以看作对绝对的定义,所以有“上帝是万物的尺度”的说法。黑格尔举出宗教意识中的例子。古希伯来颂诗赞美上帝给万物以尺度。希腊人把尺度的神圣意义,尤其是社会伦理上的神圣意义,同复仇女神纳美西斯联系起来,相信财富、荣誉、权力乃至苦乐都有一定的尺度,越过就招致毁灭。客观世界里同样有尺度。无机物的质与量看似互不相干,但化学分析表明,它们的质受所含元素的量的比例制约。在有机自然中,尺度就更为明显。

……尺度,正如其他各阶段的存在,也可被认作对于“绝对”的一个定义。因此有人便说,上帝是万物之尺度。……

——《小逻辑》,§107,附释,贺麟译

……在希腊人的宗教意识里,尺度的神圣性,特别是社会伦理方面的神圣性,便被想象为同一个司公正复仇之纳美西斯(Nemesis)女神相联系。在这个观念里包含有一个一般的信念,即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财富、荣誉、权力、甚至快乐痛苦等——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这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

——《小逻辑》,§107,附释,贺麟译

……但即就这些无机物而论,若细加考察,也不是完全没有尺度的。因为河里的水和构成崖石的各个组成部分,若加以化学的分析,便可以看出,它们的质是受它们所包含的原素之量的比例所制约的。而在有机的自然里,尺度就更为显著,可为吾人所直接察觉到。……

——《小逻辑》,§107,附释,贺麟译

量变越过限度就引起质变

尺度只是质与量的直接统一,因此两者的关系有两种可能。定量能够增减而不取消尺度,这时尺度是规则(Regel)。另一种可能是定量的变化同时就是质的变化。黑格尔解释说,尺度中质与量的同一起初只是潜在的,两个范畴各自要求独立。量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改变而不影响质,但这种增减有其限度,一越过限度就引起质的改变。水温升降起初不影响水的液态,到某一点水就变成蒸汽或冰。量的变化看上去无关紧要,背后却藏着别的东西。黑格尔把它比作抓住质的机巧(List)。

……于是质与量的关系便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的关系就是:那特殊的定量只是一单纯的定量,而那特殊的定在虽是能增减的,而不致因此便取消了尺度,尺度在这里即是一种规则。第二种可能的关系则是:定量的变化也是质的变化。

——《小逻辑》,§108,正文,贺麟译

附释:尺度中出现的质与量的同一,最初只是潜在的,尚未显明地实现出来。这就是说,这两个在尺度中统一起来的范畴,每一个都各要求其独立的效用。因此一方面定在的量的规定可以改变,而不致影响它的质,但同时另一方面这种不影响质的量之增减也有其限度,一超出其限度,就会引起质的改变。……

——《小逻辑》,§108,附释,贺麟译

……例如 [46] :水的温度最初是不影响水的液体性的。但液体性的水的温度之增加或减少,就会达到这样的一个点,在这一点上,这水的聚合状态就会发生质的变化,这水一方面会变成蒸气,另一方面会变成冰。当量的变化发生时,最初好像是完全无足重轻似的,但后面却潜藏着别的东西,这表面上无足重轻的量的变化,好像是一种机巧,凭借这种机巧去抓住质〔引起质的变化〕。 [47]……

——《小逻辑》,§108,附释,贺麟译

量的限度对伦理和政治生活同样重要

黑格尔认为,谷堆、秃尾之类的古代难题不能当成学究的玩笑。它们涉及思想的本性,对实际生活特别是伦理关系很重要。用钱在一定范围内多些少些无关紧要,一旦越过特定情形下应有的尺度,节俭就变成奢侈或吝啬。政治也是这样。在一定限度内,领土和人口的小幅增减不会对一个国家的宪法产生重大影响,但持续增减到某一点,单单因为量的变化,宪法的质就不得不改变。小邦的宪法不适合大帝国,反过来也一样。

……如果我们只是把这些例子轻易地解释为学究式的玩笑,那就会陷于严重的错误,因为它们事实上涉及到思想,而且对于思想的性质有所认识,于实际生活,特别是对伦理关系也异常重要。……

——《小逻辑》,§108,附释,贺麟译

……例如,就用钱而论,在某种范围内,多用或少用,并不关紧要。但是由于每当在特殊情况下所规定的应该用钱的尺度,一经超过,用得太多,或用得太少,就会引起质的改变,(有如上面例子中所说的由于水的不同的温度而引起的质的变化一样。)而原来可以认作节俭的行为,就会变成奢侈或吝啬了。……

——《小逻辑》,§108,附释,贺麟译

……但反之,我们必不可忘记,当国家的面积或人口不断地增加或减少,达到某一点时,除开别的情形不论,只是由于这种量的变化,就会使得宪法的质不能不改变。瑞士一小邦的宪法决不适宜于一个大帝国,同样罗马帝国的宪法如果移置于德国一小城,也不会适合。

——《小逻辑》,§108,附释,贺麟译

尺度的进程过渡到本质

黑格尔说,尺度的进程并不只是由质到量、由量到质无止境往复的坏的无限,同时也是在对方中与自身结合的真正的无限。质与量在尺度里起初像某物与别物那样相互对立。但质潜在地就是量,量潜在地也就是质,所以两者在尺度的发展中相互过渡时,各自只是回到它潜在地已经是的东西。这样得到的存在,其规定已被否定,自身也已被扬弃,这就是本质。尺度中已潜在地包含本质,尺度的发展只是实现本质。

附释:尺度的进程并不仅是无穷进展的坏的无限无止境地采取由质过渡到量,由量过渡到质的形式,而是同时又在其对方里与自身结合的真的无限。质与量在尺度里最初是作为某物与别物而处于互相对立的地位。但质潜在地就是量,反之,量潜在地也即是质。所以当两者在尺度的发展过程里互相过渡到对方时,这两个规定的每一个都只是回复到它已经潜在地是那样的东西。……

——《小逻辑》,§111,附释,贺麟译

……于是我们现在便得到其规定被否定了的、一般地被扬弃了的存在,这就是本质。在尺度中潜在地已经包含本质;尺度的发展过程只在于将它所包含的潜在的东西实现出来。……

——《小逻辑》,§111,附释,贺麟译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84 至 §111;摘录出自 §106(附释)、§107(正文、附释)、§108(正文、附释)、§111(附释)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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