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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论普遍性 · 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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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认为,普遍性(Allgemeinheit)是概念的第一个环节,在自身的规定性中保持与自身的自由等同。真正的普遍不是从个别事物中抽出的共同点,而是特殊化自身、在对方中仍保持自身的东西。普遍性就是思想;类是个体的根据和实体,人格的原则也是普遍性。 ## 普遍性是概念的第一个环节 [[概念]]包含普遍、特殊、个体三个环节。普遍性居于首位,在自身的规定性中保持与自身的自由等同。黑格尔说,抽象地看,普遍性相当于[[同一性]]。但这种自身同一同时包含[[特殊性]]和[[个体性]],所以普遍性并不孤立于特殊事物之外。在[[判断]]中,个体与普遍最初分别作为主词与谓词,相互对立。 > 概念本身包含下面三个环节:一、<!-- -->**普遍性**<!-- -->,这是指它在它的规定性里和它自身有自由的等同性。…… > > ——《小逻辑》,§163,正文,贺麟译 > 〔<!-- -->**说明**<!-- -->〕 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抽象地看来,也就相同于同、异、和根据。但普遍性乃是自身同一的东西,不过须<!-- -->**明白了解**<!-- -->为,在普遍性里同时复包含有特殊的和个体的东西在内。…… > > ——《小逻辑》,§164,说明,贺麟译 > 抽象的判断可用这样的命题表示:“<!-- -->**个体的**<!-- -->即是<!-- -->**普遍的**<!-- -->”。个体与普遍就代表<!-- -->**主词**<!-- -->与<!-- -->**谓词**<!-- -->最初彼此对立的两个规定,由于概念的各环节被认作直接的规定性或初次的抽象。…… > > ——《小逻辑》,§166,说明,贺麟译 ## 真正的普遍不是共同点 常见的读法把概念仅仅理解为抽象的普遍性,认为形成颜色、植物、动物的概念,就是去掉彼此不同的部分,保留共同点。这是[[知性]]理解概念的方式,黑格尔认为,对这种概念空疏的批评有其道理。概念的普遍性并不是与独立的特殊事物对立的共同之物,而是不断特殊化自身、在对方中仍清楚地保持自身的东西。在认识和实践中,都要区分真正的普遍与单纯的共同点;从情感的观点出发的人指责哲学思维太遥远、太空疏,黑格尔认为正是出于这种混淆。 > **附释一:**<!-- -->一说到概念人们心目中总以为只是一抽象的普遍性,于是概念便常被界说为一个普遍的观念。因此人们说颜色的概念,植物动物的概念等等。而概念的形成则被认为是由于排除足以区别各种颜色、植物、动物等等的特殊部分,而坚持其共同之点。这就是知性怎样去了解的概念的方式。……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但概念的普遍性并非单纯是一个与独立自存的特殊事物相对立的共同的东西,而毋宁是不断地在自己特殊化自己,在它的对方里仍明晰不混地保持它自己本身的东西。……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无论是为了认识或为了实际行为起见,不要把真正的普遍性或共相与仅仅的共同之点混为一谈,实极其重要。……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普遍性就是思想 黑格尔说,在真正广泛的意义上,普遍性就是[[思维|思想]]。思想经过数千年才进入人的意识。希腊人文化造诣很高,对神和人的真正普遍性却没有充分意识到。他们的神只是特殊的精神力量,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隔着鸿沟,他们也不承认人本身有无限的价值。在他看来,近代欧洲奴隶制消失的根据就在基督教原则本身。在基督教中,人才作为人得到承认,具有无限性和普遍性。奴隶缺少人格上的承认,而人格的原则就是普遍性。 > 普遍性就其真正的广泛的意义来说就是思想,我们必须说,费了许多千年的时间,思想才进入人的意识。直到基督教时期,思想才获得充分的承认。……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但基督教的欧洲之所以不复有奴隶的真正根据,不在别的地方,而应从基督教原则本身去寻求。基督教是绝对自由的宗教,只有对于基督徒,人才被当作人,有其无限性和普遍性。……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奴隶所缺乏的,就是对他的人格的承认,而人格的原则就是普遍性。主子不把奴隶当作人,而只当作一种没有自我的物品。而奴隶也不把他自己看成是“我”,他的“我”就是他的主子。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公意与众意 黑格尔认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贺麟译作《民约论》)中恰当地说明了共同点与真正的普遍的区别。国家的法律必须出自公意,即普遍意志,而公意不必是全体人的意志,即众意。在黑格尔看来,公意就是意志的[[概念]],法律是根据这个概念产生的特殊规定。他还认为,卢梭若始终记住这一区别,对政治学说的贡献会更深。 > 上面所提到过的单纯的共同点与真正的普遍之间的区别,在卢梭著名的《民约论》中却有恰当的表述。他说,国家的法律必须由公意或普遍的意志(Volonté générale)产生,但公意却无须是<!-- -->**全体**<!-- -->人民的意志(Volonté de tous)。……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卢梭对于政治学说将会有更深邃的贡献,如果他心目中能够老是保持着这种区别。公意、普遍意志即是意志的<!-- -->**概念**<!-- -->,法律就是基于这种普遍意志的概念而产生的特殊规定。 > > ——《小逻辑》,§163,附释一,贺麟译 ## 全体性与类 在反思的全称判断中,普遍性表现为全体性,例如“所有人都会死”。主观的思维将独立的个体事物归为“全体”,这里的普遍性只是外在的联结。黑格尔指出,普遍性实际上是个体事物的根据和实体。卡尤斯、提图斯等人都是人,除了因为他们有共同点,还因为他们同属一类。没有类,这些个体就不能存在。用人人都有耳垂来区别人与禽兽,只涉及表面的共同点。他认为,缺少耳垂并不影响一个人别方面的存在,如他的性格和才能,但否认卡尤斯是人,却又说他勇敢博学,是荒谬的。 > ……全体性是反思式的思想首先习于想到的一种普遍性。以个体事物作为反思的基础,我们主观的思维活动,便把那些事物综括起来,而称之为“全体”。在这里普遍性只表现为一种外在的联结,这种联结作用把独立自存的和互不相干的个体事物总括起来。然而真正讲来,普遍性才是个体事物的根据和基础,根本和实体。…… > > ——《小逻辑》,§175,附释,贺麟译 > ……譬如,我们试就卡尤斯、提图斯、森普罗尼乌斯以及一个城市或地区里别的居民来看,那么他们全体都是人,并不仅是因为他们有某些共同的东西,而且是因为他们同属一<!-- -->**类**<!-- -->(Gattung)或具有<!-- -->**共性**<!-- -->。要是这些个体的人没有类或共性,则他们就会全都失掉其存在了。…… > > ——《小逻辑》,§175,附释,贺麟译 > ……个体的人之所以特别是一个人,是因为先于一切事物,他本身是一个人,一个具有人的普遍性的人。这种普遍性并不只是某种在人的别的抽象的质之外或之旁的东西,也不只是单纯的反思特性,而毋宁是贯穿于一切特殊性之内,并包括一切特殊性于其中的东西。 > > ——《小逻辑》,§175,附释,贺麟译 ---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84 至 §193;摘录出自 §163(正文、附释一)、§164(说明)、§166(说明)、§175(附释)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生成方式**:本解读由 AI 生成、经管理员受理。原文摘录由程序依冻结来源逐字回填,截断处以“……”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