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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默论工资形式 · 修订历史

  1. 修订 #571当前修订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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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罗默的框架里,「工资形式」不是孤立的定义,而是一整个问题构型的入口。
    
    它与[[认知资本主义]]、[[劳动力商品]]处在同一概念场,彼此的规定互为前提。
    
    其历史前提可以追溯到[[垄断资本]],当代形态则集中体现在[[不平等交换]]的争论上。
    
    沿这些线索追踪下去,才能避免把「工资形式」读成教科书词组;进一步的对照见[[生产过剩]]与[[扬弃]]。
    
    (扩容种子视角:为图谱与三轴导航生成的示意内容,非完整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