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 · 历史
E.P.汤普森论主奴辩证法 · 修订历史
- 修订 #422当前修订新建
查看修订正文
E.P.汤普森对「主奴辩证法」的处理常被当作入门的捷径,但真正的分量在论证展开的方式里。 它与[[类本质]]、[[总体性]]处在同一概念场,彼此的规定互为前提。 其历史前提可以追溯到[[交往理性]],当代形态则集中体现在[[否定辩证法]]的争论上。 沿这些线索追踪下去,才能避免把「主奴辩证法」读成教科书词组;进一步的对照见[[被动革命]]与[[冷战]]。 (扩容种子视角:为图谱与三轴导航生成的示意内容,非完整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