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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论理想主义 · 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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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认为,理想主义(Idealismus)以有限事物的[[理想性]]为哲学的共同原则,把片面规定作为环节纳入[[全体]];绝对唯心论进一步从事物本身说明它们对[[理念]]的依存,以[[概念]]性的认识把握其真理。 ## 全体原则统摄片面的规定 黑格尔以全体原则说明玄思哲学的唯心论。把片面的规定固定下来,再排斥相反的规定,就是他所批评的独断论。即使把这个规定与[[全体]]并列,也没有摆脱它的片面性。全体把这些规定[[扬弃]]并保存在自身之内,使它们失去孤立自存的地位。在讨论[[有限性|有限]]与[[无限]]时,黑格尔认为,有限事物具有[[理想性]]是真正哲学共有的原则,因此理想主义不限于某个特定学派。但这要求分清有限与真正的无限,不能把特殊的有限之物抬高为无限。 > ……但事实上,片面的东西并不是固定的、独立自存的东西,而是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包含在全体内。知性形而上学的独断论主要在于坚执孤立化的片面的思想规定,反之,玄思哲学的唯心论则具有全体的原则,表明其自身足以统摄抽象的知性规定的片面性。…… > > ——《小逻辑》,§32,附释,贺麟译 > ……这种认为有限事物具有理想性的看法,是哲学上的主要原则。因此每一真正哲学都是<!-- -->**理想主义**<!-- --> \[38\] 。但最要紧的是,不要把那些本身性质为特殊或有限之物当作无限。…… > > ——《小逻辑》,§95,说明,贺麟译 ## 范畴的思维性质不排除客观性 在黑格尔对康德的转述中,[[范畴]]仅属于认识的主体,主体同时提供认识的形式与材料,所以这种哲学是主观唯心论。黑格尔承认,对象的统一以及[[因果关系]]都不能直接从感觉中取得。糖的各种特质可以感觉到,但要认识它们属于同一对象的统一关系,就有赖思维。可是,范畴是思维的活动,并不意味着它们仅属于我们。范畴同样能够规定对象本身。黑格尔因此着重考察对象的[[内容]]是否真实。内容本身兼有主观与客观两方面,只强调对象存在,还没有说明它的真实性。 > ……这些范畴,如统一性、因果等等,虽说是思维本身的功能,但也决不能因此便说,只是我们的主观的东西,而不又是客观对象本身的规定。但照康德的看法,范畴却只是属于我们的,而不是对象的规定,所以,他的哲学就是<!-- -->**主观唯心论**<!-- -->,因为他认为自我或能知的主体既供给认识的<!-- -->**形式**<!-- -->,又供给认识的<!-- -->**材料**<!-- -->。…… > > ——《小逻辑》,§42,附释三,贺麟译 > ……所以,我们最好抛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区别,而着重对象内容的真实性,内容作为内容,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 > > ——《小逻辑》,§42,附释三,贺麟译 ## 事物就其本身而言也是现象 黑格尔肯定康德把直接认识的对象视为[[现象]]的成果,但在他的转述中,康德只承认对象对我们而言是现象,把事物自身留在认识所达不到的彼岸。黑格尔的绝对唯心论则认为,事物就其本身而言也是现象。它们存在的根据并不在自身中,须在普遍的[[理念]]中理解。常识即使承认事物相互依赖,也往往只把这种依赖当作外在联系,仍保留每个事物独立自存的地位。绝对唯心论则否定这种独立性。本质论中,黑格尔又说明,[[本质]]通过现象表现自身;认识现象同时能认识本质,无须在现象之外另找一个不可知的本质。 > ……事实上,真正的关系是这样的:我们直接认识的事物并不只是就<!-- -->**我们**<!-- -->来说是现象,而且即就其<!-- -->**本身**<!-- -->而言,也只是现象。而且这些有限事物自己特有的命运、它们存在的根据不是在它们自己本身内,而是在一个普遍神圣的理念里。这种对于事物的看法,同样也是唯心论,但有别于批判哲学那种的主观唯心论,而应称为<!-- -->**绝对唯心论**<!-- -->。…… > > ——《小逻辑》,§45,附释,贺麟译 > ……因此本质不在现象之<!-- -->**后**<!-- -->,或现象之<!-- -->**外**<!-- -->,而即由于本质是实际存在的东西,实际存在就是现象。 > > ——《小逻辑》,§131,正文,贺麟译 ## 数的思想仍不足以表达事物本质 黑格尔转述对毕达哥拉斯的批评时指出,普通感官意识认为事物还具有可见、可嗅、可触等性质,因此责怪以[[数]]解释万物过于偏向唯心。黑格尔也承认事物的内容多于数,但他认为须追问多出的内容是什么。感官所能提供的诸多印象,不能用来否定从事物追溯到思想的哲学任务。数的思想还不足以充分把握特定事物的[[概念]]与本质,因此这种哲学须进一步发展思想。他对这一学说的批评着眼于思想内容的不足,并不因它离开感官材料就加以拒绝。 > ……用近代的语言来说,他们对于毕达哥拉斯哲学的批评,可归结为一点,就是他的学说太偏于唯心。但根据我们刚才对于毕达哥拉斯哲学在历史上的地位所作的评述,事实上恰好相反。我们必须承认事物不仅是数,但这话应理解为单纯<!-- -->**数**<!-- -->的思想尚不足以充分表示事物的概念或特定的本质。所以,与其说毕达哥拉斯关于数的哲学走得<!-- -->**太远**<!-- -->了,毋宁反过来说他的哲学走得还<!-- -->**不够远**<!-- -->,直到爱利亚学派才进一步达到了纯思的哲学。 > > ——《小逻辑》,§104,附释三,贺麟译 ## 真理在于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 黑格尔把[[概念]]的观点一般称为绝对唯心论。其他意识把事物认作直接独立的存在,哲学认识则把它们看作概念的理想性环节。在[[理念]]的论述中,黑格尔以客观性同概念的符合来理解真理。这里的符合不以某个人头脑里的观念为标准;个人的观念即使不错,也没有因此成为理念。现实事物只要具有真理性,就都是理念,其真理性由理念赋予。个体事物只实现理念的某一方面,还需要同其他现实事物相联系。因此,绝对唯心论要把握事物的真理,就须考察概念在现实事物及其联系中的实现。 > **附释:**<!-- -->概念的观点一般讲来就是绝对唯心论的观点。哲学是概念性的认识,因为哲学把别的意识当作存在着的并直接地独立自存的事物,却只认为是构成概念的一个理想性的环节。…… > > ——《小逻辑》,§160,附释,贺麟译 > ……\*理念就是<!-- -->**真理**<!-- -->;因为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这并不是指外界事物符合我的观念。…… > > ——《小逻辑》,§213,说明,贺麟译 > ……但是<!-- -->**一切**<!-- -->现实的事物,只要它们是真的,也就是理念。而且一切现实事物之所以具有真理性,都只是通过理念并依据理念的力量。…… > > ——《小逻辑》,§213,说明,贺麟译 --- **资料覆盖范围** - 《小逻辑》,整理范围:§1 至 §244;摘录出自 §32(附释)、§42(附释三)、§45(附释)、§95(说明)、§104(附释三)、§131(正文)、§160(附释)、§213(说明) **译本** - 《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 **生成方式**:本解读由 AI 生成、经管理员受理。原文摘录由程序依冻结来源逐字回填,截断处以“……”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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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覆盖范围 《小逻辑》(黑格尔,贺麟译),第一篇存在论 A.质,§86—98。本页仅整理这一资料范围,不代表黑格尔对本概念的全部论述。 ## 导语(编者整理) 本章把承认[[有限性|有限]]事物[[理想性]]的立场称为理想主义,译注说明此处也译唯心论;不与日常愿望意义的理想混同。 ## 原文摘录 ### §95 · 说明 · s95-p04 > 在[[自为存在]]里,已经渗入了<!-- -->**[[理想性]]**<!-- -->这一[[范畴]]。<!-- -->**[[定在]]**<!-- -->最初只有按照它的[[存在]]或肯定性去理解,才具有<!-- -->**[[实在性]]**<!-- -->(§91),所以[[有限性]]最初即包含在实在性的范畴里。但有限事物的真理毋宁说是其<!-- -->**理想性**<!-- -->。同样的道理,[[知性]]的[[无限]],即与有限<!-- -->**平列**<!-- -->的无限,本身只是两个有限中之一种有限,或是<!-- -->**理想的**<!-- -->有限,或是不真实的有限。这种认为有限事物具有理想性的看法,是哲学上的主要原则。因此每一真正哲学都是<!-- -->**理想主义**<!-- --> \[38\] 。但最要紧的是,不要把那些本身性质为特殊或有限之物当作无限。——因此,关于这点区别,这里才加以长篇讨论,借以促起注意。哲学的基本[[概念]],[[真正的无限]],即系于这种区别。这个区别通过本节前面所讲的一些[[反思]]给弄清楚了,这些反思是十分简单的,因而似乎不甚重要,却是无可反驳的。 出处:《小逻辑》,黑格尔著,贺麟译;§95,说明,原段 s95-p04。 译注(对应本段原书链接,保留原显示注号): > \[6\] 原文为Idealismus,一般也译作“唯心论”。——译者注 ## 关联概念 [[存在]]、[[定在]]、[[实在性]]、[[反思]]、[[概念]]、[[知性]]、[[有限性]]、[[无限]]、[[坏的无限]]、[[真正的无限]]、[[自为存在]]、[[理想性]]、[[范畴]] ## 待补与校勘 其他章节论述尚待整理。原文疑似错字及异体字符保留;校勘意见须与引文分开。